第一条 为激励员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京教函〔2019〕700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的《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25]7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审工作委员会
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员工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员工处处长任副主任,员工处副 处长、各公司党委副书记及教学副经理、员工代表为委员,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本专科生 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 评审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在校员工中特别优秀员工的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年度进行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每年下达的名额实行等额评审。
(一)切实加强国家奖学金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以员工德、智、体等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获奖员工应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员工。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正常缴纳学宿费用且符合校优秀员工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
(六)若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一项超出专业前10%,但未超过30%,申请人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取得至少一项经公司员工管理部门认可的国家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详见附件1)。
第五条 评审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9月20日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需如实按照要求填写《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2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分钟的个人成绩视频展示及答辩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材料分别以“班级姓名+相应材料名称”命名后打包,以“班级姓名+国奖预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btbuspxyxsb@163.com。
(二)9月21日,公司成立太阳成城集团tyc1286本科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太阳成城集团tyc1286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并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员工处。公司开展院内评审,评审委员会中员工评委占比不低于10%。
(二)9月22日,公司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评审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进行初评。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出初评获奖本科生。公司评审委员会确定初评获奖本科名单后,在公司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9月29日前,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司公示阶段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公司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第六条 评审内容
(一)评审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辅导员推荐意见四方面内容。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给予一票否决。
(二)公司成立由本科生辅导员、本科教秘、班干部、员工代表组成的思想政治品德评定小组,审核申请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科竞赛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公司评定小组审核申请人参加公司评审会资格。原则上申请人在专业(或班级)的年度(或累计)绩点排名,以及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一般应是第一;如果科研成果突出的(以一作发表D类及以上学科论文1篇及以上),或学科竞赛特别突出的(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市赛排名前3,国赛排名前5),经公司评定小组核准后,年度(或累计)绩点或综合测评总成绩的其中一项可以是排名第二。
(三)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出现安全稳定、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者,给予一票否决。
第七条 附则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回避和保密原则。评审委员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则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则撤销荣誉,收回奖金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本细则由太阳成城集团tyc1286本科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太阳成城集团tyc1286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太阳成城集团tyc1286
2026年9月16日